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和实践,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青岛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校教师均可申报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二)已获青岛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社科成果奖的不再参加本次评奖。已申报2022年青岛市教学成果奖,成果内容关键词相同、成果主要佐证材料基本相同的,不得兼报。
二、奖项设置
拟评选市级科研优秀成果100项,其中特等奖10项、一等奖30项、二等奖60。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理论创新类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是“十三五”以来形成的有理论突破和创新发展、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理论成果。
实践创新类教学成果必须是经过2年以上(申报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效果突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
三、成果分类及要求
(一)成果分类
1.正式出版的教育科研专著(不包括编著、论文集、教材、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在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报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课题研究(实验)报告、教育调查报告等(刊物发表的原则上不少于5000字,报纸发表的原则上不少于2000字);未公开发表或出版,但有较高学术水平,对教育改革创新有重要推动作用,被市委、市政府及区、市以上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决策咨询报告。以上成果需依托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而取得。
2.通过结题鉴定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应符合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对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育人水平有较高的贡献度;对党委政府重大教育决策的形成产生重要影响,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问题明确、观点鲜明、机制制度有创新、路径和策略可操作,表述严谨、论证充分、结论可信,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解释力。
2.特等奖、一等奖成果侧重推选体现实干、突出实效,经过实践检验、具有引领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参评成果限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4.每项成果的申报人不超过6人(含主持人)。两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必须经合作者同意后,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具名申报。成果主持人应当提供其署名的论文、专著、报告等佐证材料,证明其在成果研究中做出了主要贡献。课题成果报告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
四、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学校限额1项。各单位限额申报1项,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材料类型
1.《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一式3份;
2.成果主件:专著1本;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1件、复印件3份;未发表或出版的被市委、市政府及区、市以上部门批示、推广的研究报告、方案、决策咨询报告成果材料3件;课题成果报告(包含问题与目标、理论依据和方法、成果主要内容、实效四部分)3件,限8000字以内;
3.证明材料(不超过5件,每件复印件一式3份);
4.成果主件(专著除外)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需PDF扫描电子稿,专著提交电子版PDF。
所有报送的成果材料,原件在学校评审或经青岛市教育局查验后退回,其他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二)报送要求
1.每项参评成果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分装于3个档案袋中报送(原件其中一个档案袋中并注明),档案袋写明成果名称、学校名称。
2.请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青岛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1份),于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科研部教学科(西办公楼211室),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学科研部邮箱skdjnxqjxk@sdust.edu.cn。
联系人:陈言 联系电话:58863179
济南校区教学科研部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