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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补充指导意见

作者:时间:2017-03-15点击数: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校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抓好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山科大教字[2006]5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补充指导意见。

一、校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必须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结合校区实际,针对发放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的工作流程、毕业设计(论文)的印装、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等方面,作如下补充指导意见:

(一)发放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

为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质量,做到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毕业设计工作开始前教科部教学科向本科毕业生(含辅修英语专业)发放《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学生需合理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中期小结和工作总结。《工作手册》中还包括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评分表等。其中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在答辩后由学生认真填写;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分表在答辩后由各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认真填写。

(二)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的工作流程

根据《济南校区关于实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制度的规定(试行)》的文件精神,要求各系(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在系(部)的本科毕业生(含辅修英语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交教科部教学科。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一旦提交原则上不能更改,以备教学科抽检。如确需更改应由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申请,所在系(部)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科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更改。凡未按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者取消一辩资格,跟随二次查重的毕业设计(论文)一同进行查重,如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合格,则可获得二辩资格;否则,取消该生本次答辩资格,推迟一年答辩,当年做结业处理。

教科部教学科据实随机抽取20%左右的毕业设计(论文)直接报送至图书馆进行查重检测。校区图书馆使用“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5.0”对随机抽取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于两日内出具检测结果报告单及检测结果汇总表,并将其纸质版及电子版交教科部教学科。教科部教学科将检测结果汇总表复印件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报告单转交给各系(部)。

若第一次查重不通过者,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毕业设计(论文)接受第二次查重检测。若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结果不合格,则取消该生本次答辩资格,推迟一年答辩,当年做结业处理。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印装

手写版的毕业设计(论文)(设计说明书),要求用黑或蓝黑墨水工整书写,每页20行,每行20-22字。

打印版的毕业设计(论文)(设计说明书)必须按照《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排版格式规范》严格排版印装,见附件。

(四)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包括毕业实习报告、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报告单、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其中,凡是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的或被抽检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检测结果报告单必须归档。

三、本补充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科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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